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21-00987
项目名称: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234057.37元
最高限价:2234057.37元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绥中县大台镇大台东村治理区 347990.80
2 绥中县范家满族乡平川营村治理区 76805.47
3 绥中县李家堡乡常家沟村治理区 262679.54
4 绥中县李家堡乡老虎圈村治理区 122639.84
5 绥中县宽帮镇大房身村治理区 464189.09
6 绥中县葛家乡二道房子村治理区 306509.10
7 绥中县小庄子镇盐锅村治理区 653243.53
采购需求:对葫芦岛市绥中县7个治理分区进行治理恢复,对治理区进行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五月份完成复率。(具体日期签订合同时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 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到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6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60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0429-235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桦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18号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物流仓储综合楼1层17门
联系方式:18742241123
邮箱地址:szlnhy@163.com
开 户 行: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马路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桦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4092000000000000118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力
电 话: 1874224112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21-00987
项目名称: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234057.37元
最高限价:2234057.37元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绥中县大台镇大台东村治理区 347990.80
2 绥中县范家满族乡平川营村治理区 76805.47
3 绥中县李家堡乡常家沟村治理区 262679.54
4 绥中县李家堡乡老虎圈村治理区 122639.84
5 绥中县宽帮镇大房身村治理区 464189.09
6 绥中县葛家乡二道房子村治理区 306509.10
7 绥中县小庄子镇盐锅村治理区 653243.53
采购需求:对葫芦岛市绥中县7个治理分区进行治理恢复,对治理区进行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五月份完成复率。(具体日期签订合同时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 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到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6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60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0429-235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桦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18号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物流仓储综合楼1层17门
联系方式:18742241123
邮箱地址:szlnhy@163.com
开 户 行: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马路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桦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4092000000000000118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力
电 话: 187422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