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DX2023--CG01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运钞车辆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兴城段;
(002)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绥中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兴城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
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的车型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如投
标时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存在以下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采购:;
(002 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绥中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
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的车型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如投标时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存在以下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钞车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运钞车辆采购。
服务期限:提交订单后 60 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包。
1 包兴城段:8 辆运钞车;2 包绥中段:4 辆运钞车。
质量标准与测试要求:符合 GA164-2018 专用运钞车防护条件 A 级标准,并取得检测报告和车辆合格证,车辆符合葫芦岛市上牌的相关要求。
质保期: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外,还需达到:底盘 3 年或 6 万公里,改装部分 3 年或 10 万公里、防弹玻璃部分 5 年或 10 万公里。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投标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的车型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如投标时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存在以下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采购: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7 目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02 目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02 目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报名要求:
1、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 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 诺书等)→提交审核)。
(7)“三、投标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巨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 73 号
联 系 人:赫志国
电 话:17742933888
电子邮件:1774293388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 常莎
电 话: 0429-2993388
电子邮件: lndx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