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小型垃圾清运设备及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小型垃圾清运设备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11月3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022-CG016
项目名称:兴城市小型垃圾清运设备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808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808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清洁式清运设备20台、配套240L垃圾桶600个、普通清运设备240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国内注册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10月9日至 2022 年 10月 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 11月3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进行企业注册、登录并报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乡村振兴局
地 址:兴城市
联系方式:0429-581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金三角小区外门市乾鑫汽修三楼
联系方式:0429-5606600
邮箱地址:hldht2018@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兴城市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502500920112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蕾
电 话:0429-5606600
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