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科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城市科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NDX2024-014)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兴城市科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辽宁鑫隆科技有限公司,费率:95%,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鞍山樱山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费率:97.256%,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辽宁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费率:96%,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鑫隆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伏兰/;
中标候选人(鞍山樱山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妍/;
中标候选人(辽宁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侯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辽宁鑫隆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项目需求;
中标候选人(鞍山樱山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项目需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项目需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鑫隆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93.65;
中标候选人(鞍山樱山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92.43;
中标候选人(辽宁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86.71;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莎
联系电话:0429-2993388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质疑函格式自拟,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名章,并标注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
疑将不予接收。
三、其他
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城市科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兴城市科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4-10-2409: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鑫隆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鞍山樱山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辽宁嘉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科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科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联系人:安闯
电话:176042990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常莎
电话:0429-2993388电子邮件:lndx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