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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24-08-3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2508 工程名称 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2508001001 标段名称 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建设单位 兴城市市政管理处 填报单位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建设地点 兴城 43.4平方公里城区全域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陈明佳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津1122017201714398 291134920.800000元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共 842 日历天 合格,设计、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级 93.3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坤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明佳 李强 刘雪
施工项目负责人 陈明佳 李强 刘雪
设计项目负责人 熊皓南 张洪杰 童颖
施工负责人资质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质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注册资格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津1122017201714398 辽1212019202000566 豫1412020202102259
投标报价 291134920.800000元 286595992.000000元 293138810.000000元
工程工期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共 842 日历天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共 842 日历天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共 842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设计、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合格,设计、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合格,设计、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企业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评审得分 93.38 87.68 87.68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坤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四名
单位名称 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郭明辉
施工项目负责人 郭明辉
设计项目负责人 宋英姿
施工负责人资质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质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注册资格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豫142017201729321
投标报价 294916124.000000元
工程工期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共 842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设计、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企业资质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评审得分 85.8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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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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