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1779 | 工程名称 |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1779001001 | 标段名称 |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规划十八、规划十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 填报单位 |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 建设地点 | 规划十八路(海逸北路-海晏北路)碧桂园与首创龙湾之间和规划十三路(海云路-海逸北路)泰达书院与龙湾悦府之间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葫芦岛凯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范春华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221171885437 | 1580538.160000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建筑工程二级] | 91.2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葫芦岛凯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葫芦岛宏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红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范春华 | 胡艳楠 | 刘丽梅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171885437 | 辽221151777411 | 辽212021202200726 | ||||||||
投标报价 | 1580538.160000元 | 1584561.200000元 | 1584985.050000元 | ||||||||
工程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建筑工程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
评审得分 | 91.28 | 90.91 | 83.58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葫芦岛凯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葫芦岛宏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红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