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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等3个乡镇土地开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日期:2024-05-1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等3个乡镇土地开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Z2114000Q3A000104001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等3个乡镇土地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 :Z2114000Q3A0001040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 年 5 月 1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 年 5月 14日
评标地点: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出情况:共 3 份,分别是:辽宁亿方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祥泰(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睿鑫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递交投标文件情况:共3份,分别是:辽宁亿方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祥泰(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睿鑫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过程: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 家投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查。
0 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具体原因:
二、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3 家投标人通过了符合性审查。
0  家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具体原因:
三、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分别从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进行了综合评分,并进行核对、汇总,最终得出本项目的综合得分。
四、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序情况如下: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1 辽宁睿鑫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6138014.32   93.79
2 祥泰(辽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139556.94   78.09
3 辽宁亿方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115949.46   75.8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