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五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2023-01-16 09: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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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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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编号:122114003187263706001382001005 | |
| 标段(包)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五标段 | |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兴城市市政建设工程处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市逸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