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西门外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01117 | 工程名称 | 兴城西门外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01117001001 | 标段名称 | 兴城西门外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兴城市古城景区管理处 | 填报单位 | 兴城市古城景区管理处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05月2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9年05月3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 建设地点 | 兴城市古城景区内 | ||||||||
入围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序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评审得分 | ||||||
1 | 葫芦岛市泓源管道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鲍庆雨 | 2.346156754E7元 | 208日历天 | 84.63 | ||||||
2 |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 郭振雅 | 2.350604132E7元 | 208日历天 | 84.82 | ||||||
3 | 兴城市四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许俭 | 2.352552193E7元 | 208日历天 | 92.56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