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主体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三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投标人业绩要求,由“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工程规模不少于5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工程规模不少于5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6月17日16时00分”,现变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6月22日16时00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6日9:30时,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8日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