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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供热改造项目二期设计[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1-11-2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供热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供热改造项目二期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2.2工程概况:1、改造换热站5座(土建利旧,设备新建),其中4座换热站改造采暖规模为6万m2, 1座换热站改造采暖规模为3万m2;2、蒸汽管网(1)新建DN50-DN400蒸汽管道约14000米;(2)拆除原有DN80-DN350蒸汽管道约2500米。(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2.3服务周期:7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购买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否则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4 08:30至2021-11-30 17:00携带下述材料到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街锦绣花园小区1-2层2号)购买招标文件(注:外地来葫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对下述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供热改造项目二期设计+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50353437@qq.com),并致电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及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及以上4)法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

5.1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 09点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

5.4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参与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等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注:从辽宁省以外省市来(返)葫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有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5受疫情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代理公司发出的澄清文件。

6、联系方式

  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人:赵文枫

    话:0429-2079080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郁思博

     话:0429-266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