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兴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兴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兴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兴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
2.招标人: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兴城市财政自筹。
4.交货及安装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5.交货地点:辽宁省兴城市
6.招标范围:完成(一期)城市智脑平台软件系统开发、建设、试运行,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集成及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7.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8.投标保证金:50万元
9.合同估算价:2871.1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电子邮件(2718605971@qq.com)方式进行报名审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企业还需要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主题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陆”→“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找到对应项目在网站报名即可。
2.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回执截图片。
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
联 系 人: 赵小帆
联系电话: 0429-5187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幢5至7层1单元
联 系 人: 王鹏
电 话:
18640629102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