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城区智慧交通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变更公告]
绥中县城区智慧交通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绥中县城区智慧交通项目已由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绥中县城区智慧交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绥中县城区智慧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19】144号、绥发改审发【20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中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绥中县城区智慧交通项目
2.项目地点:绥中县境内
3.项目内容: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违停抓拍自动取证系统,交通实景可视化指挥系统,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隔离护栏),人脸抓拍监控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包括指挥中心装修、弱电工程、办公配套等),交通存储系统,项目监理等
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第二标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第三标段项目监理
6.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
7. 招标内容: 绥中县城区智慧交通项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第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从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2020年04月27日下午16:00时前将以下材料3份邮寄到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信用等级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招标文件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人民币10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4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0.5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上午9:30时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3日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绥中县公安局
地 址:绥中县
联 系 人:邵帅
联系电话:1556668897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门市
联系人:王宇宁
联系电话:0429-6782555
2020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