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招标内容: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3编制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4日至2018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葫芦岛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0.5万元(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企业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20-2E,首创象墅西门对面)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 系 人: 孟祥金
电 话: 0429-2073005
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 15124261115
2018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