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绥中县张见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葫芦岛市绥中县张见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绥中县张见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括葫芦岛市绥中县张见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绥中县张见二级渔港 。
2.2工程规模:
原码头维修改造(含码头拆除),砼路面维修,港池疏浚。
2.3合同估算价为约8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葫芦岛市绥中县张见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近三年(2015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近三年(2015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2.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上述资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4 投标单位须提供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现场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绥中县和平街西段8号
联系人:庞明磊
联系电话:0429-6686016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室
联系人:潘玲玲、崔军
电话:0411-82706557/13500791179,1864119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