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二路备用电源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二路备用电源施工(标段名称)已由葫芦岛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葫水利办发(20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及地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兴城市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兴城市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二路备用电源施工。
2.2建设地点:兴城市。
2.3招标范围:二路备用电源施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7投标保证金: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承装、修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主体注册”,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年9月24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08日17时00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0/user/login)指定栏目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g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项目进行现场在线解密。
6.6其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家规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水利局,办公电话0429-312006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果园西路56-2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29-5159777
招标代理: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河南中街12-3#楼E室
联系人:闫亮
联系电话:18698952553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一期工程-二路备用电源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