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化工片区与滨海街道及周边区域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化工片区与滨海街道及周边区域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由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葫发改审发〔2026〕12号;葫发改审发〔2026〕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化工街、龙程街、龙警街、海辰路
建设规模:1、化工街及其支路新建雨水主管道4707m,其中DN600雨水管道1153m,DN800雨水管道1023m,DN1000雨水管道632m,DN1200雨水管道423m,DN1350雨水管道176m,DN300雨水连接管1300m;新建暗渠1600×1400暗渠234m,雨水检查井90座,雨水口176座,沥青路面恢复17208㎡,铣刨罩面48330㎡。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1座,泵站规模3.2
m³/s,扬程10m。2、龙程街新建雨水主管道3283m,其中DN600雨水管道960m,DN800雨水管道1350m,DN1200雨水管道23m,DN300雨水连接管950m;雨水检查井41座,雨水口118座,沥青路面恢复10167㎡,铣刨罩面31413㎡。3、龙警街新建雨水主管道2634m,其中DN600雨水管道537m,DN1000雨水管道1209m,DN1200雨水管道330m,DN300雨水连接管558m;雨水检查井54座,雨水口96座,沥青路面恢复7742㎡,铣刨罩面13318㎡。4、海辰路新建雨水主管道598m,其中DN600雨水管道145m,DN800雨水管道278m,DN300雨水连接管175m;雨水检查井11座,雨水口22座,沥青路面恢复1878㎡,铣刨罩面4467㎡。5、物联感知设备根据管网布置情况,本项目设置物联感知设备,包含主机(数据管理平台)1套,流量监测19套,水质监测1套。流量检测设备设置在支管接入主管前,以及排口末端,化工街及其支路设置8套流量监测设备,龙程街6套,龙警街3套,海辰路2套;水质监测设备设置于泵站前,化工街泵站前设置1套。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是;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4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6年09月24日;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化工片区与滨海街道及周边区域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标段编号:E211401ET02000061005002
标段招标范围:葫芦岛市化工片区与滨海街道及周边区域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类别:服务类-设计;标段合同估算价:67.12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04日23时00分至2026年08月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09:3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2.招标负责人:付欣波,联系方式:0429-299338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一1号
招标人联系人:郜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0429-3114043
招标人电子邮箱:
hldcjk3114043@163.com
代理机构:
辽宁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8-4门市
代理联系人:付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0429-2993388
代理电子邮箱:
Lnd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