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筑垃圾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已由葫芦岛市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备〔20256〕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建交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信家屯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建设用地面积138.3705亩:包含资源化利用厂房一座,建筑面积2100m2,内设1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分拣及破碎生产线一条,购置设备13(台)套、车辆机械4辆,厂区内布设必要的除尘设施,并配套建设人工分拣车间和原料堆场等;建筑垃圾堆填场设计堆填年限为3年以及管理用房一座,建筑面积180m2,资源化产品车间一座,建筑面积2100m2,内设预计产砖量为3500万块/年的生产线一条,购置设备16(台)套、托板2000张、混凝土储罐2个。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21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8月3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0日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筑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标段编号:E211402ET02000008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筑垃圾处理设备采购,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磁选器、复合弛张筛、振动筛等设备采购,具体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类别:货物类-材料设备采购;
标段合同估算价:762.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0元;
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7月31日 13时00分至2026年08月07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 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29-8010028
2. 招标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建交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601室
邮编: 125000
联系人: 岳晓红
电话:13898980306
传真: /
电子邮件: jjstgs4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