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两个乡镇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两个乡镇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项目已由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城市城乡规划局,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发【2026】22号,兴发改发[2025]121号,兴发改发[2025]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本级预算资金、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58.68%、41.32%,招标人为兴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大正通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新城区红崖子镇消防站位于红崖子镇汤屯村段以西税务所西侧;徐大堡镇消防站位于徐大堡镇台里村卫生院东侧。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585.96平方米,建筑面积2290.68平方米。其中红崖子镇消防站占地面积1705.13平方米,建筑面积705.8平方米;徐大堡镇消防站占地面积3880.83平方米,建筑面积1584.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 红崖子镇消防站 主楼一栋,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主体建筑二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0.8平方米,主体建筑一层,框架结构。室外建设包括综合管网,停车场155平方米,混凝土路885平,围墙153米,绿化163平,电动伸缩门1座,标牌1个。(2)徐大堡镇消防站 主楼一栋,建筑面积1554.08平方米,主体建筑三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0.8平方米,主体建筑一层,框架结构。室外建设包括综合管网,停车场238.5平方米,混凝土路1827.5平,围墙242米,绿化948平,人行道182平,电动伸缩门1座,标牌1个。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22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6年08月14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7年03月30日 ;
标段名称:兴城市两个乡镇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211481ET02000053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项目总占地面积5585.96平方米,建筑面积2290.68平方米。其中红崖子镇消防站占地面积1705.13平方米,建筑面积705.8平方米;徐大堡镇消防站占地面积3880.83平方米,建筑面积1584.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红崖子镇消防站 主楼一栋,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主体建筑二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0.8平方米,主体建筑一层,框架结构。室外建设包括综合管网,停车场155平方米,混凝土路885平,围墙153米,绿化163平,电动伸缩门1座,标牌1个。 (2)徐大堡镇消防站 主楼一栋,建筑面积1554.08平方米,主体建筑三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0.8平方米,主体建筑一层,框架结构。室外建设包括综合管网,停车场238.5平方米,混凝土路1827.5平,围墙242米,绿化948平,人行道182平,电动伸缩门1座,标牌1个。
标段类别:工程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674.230981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 。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7月14日 1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1日 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 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异议投诉的渠道:监督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0429-5815009;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徐默1566897891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宋先生,联系方式:0429-5815009。
2.招标负责人:兴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1384010811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大正通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城市河南中街10号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15号楼
邮 编: 125100 邮 编: 125001
联 系 人: 王新强 联 系 人: 徐默
电 话: 13840108119 电 话: 1566897891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1061861235@qq.com 电子邮件: lndzt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