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燃气管网数字化改造项目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燃气管网数字化改造项目已由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葫发改审发〔2022〕46号,葫发改审发〔2023〕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本级预算资金、市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40%、6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和龙港区。具体改造范围为龙港区龙湾大街-连山区中央大街段主管网(周边途经主路包含:海日路、海月路、海星路、海辰路、龙前街、龙警路、滨海公路段、海翔路、海飞路,文化路、文萃路、龙绣街、茨齐路、文兴南路、滨河路、民安路、新华大街,截止至中央大街)及连山区新华大街-连山大街段主管网(涵盖化机路、兴化路、文兴路、化工街、兴工路、光明路、天化路)。,中压管线约140.39 公里。
建设规模:1.本次改造智能监控系统节点331套,管道规格DN50-DN300。监控节点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流量计、过滤器、远程控制阀、压力变送器、液位报警变送、可燃气体报警器、数据采集器、供电系统及监控阀井土建改造。2.智能监测系统改造本次改造智能监测系统节点90套(监测低压管网末端压力),管道规格DN50-DN150。监测节点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压力变送器、数据采集器、供电系统及监测井土建改造。3.智能监测控制管理系统 燃气管网智能监测控制管理系统1套(包含满足项目数字化运行管理的软件及硬件)。主要设备包括流量计、远程控制阀、压力变送器、数据采集器、供电系统。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1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燃气管网数字化改造项目勘察服务
标段编号:122114003187263706002233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1、智能监控系统改造,本次改造智能监控系统节点331套,管道规格DN50-DN300. 2、智能监测系统改造,本次改造智能监测系统节点90套(监测低压管网末端压力),管道规格DN50-DN150。 3、智能监测控制管理系统,燃气管网智能监测控制管理系统一套(包括满足项目数字化运行管理的软件及硬件)。主要设备包括流量计、远程控制阀、压力变送器、数据采集器、供电系统。 以上勘察服务。
标段类别:服务类-勘察;标段合同估算价:8.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以上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 。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0月11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 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2.招标负责人:崔志刚,联系方式:1305099808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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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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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寇宇
联 系 人:
崔志刚
电 话:
18609891313
电 话:
1305099808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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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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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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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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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