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移民信息管理系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辽发改能源(2023)7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城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设移民信息管理系统
2.2建设地点:兴城市
2.3招标范围: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移民信息管理系统
2.4质量要求: 合格 。
2.5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25日-2025年01月23日,日历日:90天。
2.6投标保证金: 0.7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主要人员要求: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9月13日08 时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止,在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 http://www.hldggzyjyzx.com.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标。
5.5开标说明: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层)进行现场解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兴城市水利局
地址:兴城市北海街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29-5816027
(2)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帝泊湾19-7E门市
联系人:李鹏 张亮
电话:0429-2955066
电子邮件:hlddh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