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国道新建工程10KV电力迁改设计
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国道新建工程10KV电力迁改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绥中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绥中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内容如下:
国道京抚线内东村至马圈村段绕城新建工程-国道新建工程10KV电力迁改设计
2.2建设地点:绥中县境内
2.3项目规模:共涉及18条线路迁改入地,其中包括10kV瑞化线、10kV瑞城一线、10kV瑞金线、10kV瑞宏线、10kV瑞和线、10kV瑞暖线、10kV瑞机线、10kV瑞水二线、10kV瑞城二线、10kV瑞车线、10kV瑞鑫线、10kV瑞中一、二线、10kV瑞磷线、10kV瑞水一线等线路。电缆上杆采用钢管杆,电缆连接采用一二次融合环保气体二进四出环网箱;电缆敷设方式采用混凝土包封、排管砂土回填及拉管三种施工工艺,电缆保护管采用MPP、CPVC材质;拆除架空线路后,采取临时过渡措施减少停电时间。
2.4招标范围:国道新建工程10KV电力迁改设计,完成现场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5服务周期:自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行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经济补偿。各设计单位送达的资料成果不论是否中标,不返还。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和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在本项目设计中采用本次设计招标所有设计中的任何部分,无需征求设计单位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2设计投标所有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22日9:00至2024年08月27日17:00;需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从网上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5.2 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4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5投标人必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资格确认并下载文件。投标人未经网上资格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6.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中县新兴街一段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29-66960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0416-4590111
异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16-4590111
日 期:2024年08月22日
日 期: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