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兴城市 2024 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421140043418230
项目地址 |
兴城市境内(一标段:兴城市白塔乡、 高家岭镇、郭家镇、红崖子镇、碱厂 乡、旧门乡、南大乡、羊安乡、药王 乡、元台子乡、围屏乡、古城街道。 二标段:兴城市大寨乡、沙后所镇、 望海乡、刘台子乡、曹庄镇、徐大堡镇、东辛庄镇。) |
招标人 |
兴城市农业农村局,兴城市财政 局,兴城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名称 |
兴城市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 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421140043418230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省本级预算资金 49.78%中央预算内 金 28.20%区(县)预算资金 16.17%市本级预算资金 5.8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3967.5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2 |
项目规模 |
该工程位于兴城市, 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130公里,白塔乡5.9公里,曹庄镇13.3公里 大寨乡10.5公里,东辛庄镇9.4公里,高家岭镇4公里,古城街道2.3公里,郭家镇2.6公里 红崖子镇12.4公里,碱厂乡4.5公里,旧门乡3公里,刘台子乡4.5公里,南大乡7公里,沙后所镇12.2公里,望海乡5.7公里,围屏乡3.8公里,徐大堡镇3.8公里,羊安乡14.3公里,药王乡4.6公里,元台子乡6.2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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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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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兴城市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40043418230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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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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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招标范围 |
水泥混凝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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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5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06-10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
2024-10-31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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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估算价 |
2100.36 万元 |
标段(包) 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 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 38 号 7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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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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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兴城市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40043418230002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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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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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招标范围 |
水泥混凝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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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5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06-10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
2024-10-31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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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估算价 |
1767.16 万元 |
标段(包) 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 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 38 号 7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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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无 |
是否兼投 |
是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
2024-05-11 08:30至 2024-05-15 16:30 |
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按照相关程序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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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4-05-31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传至指定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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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05-31 09:30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hldggzyjyzx.com.cn/)指定栏目,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 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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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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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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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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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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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兴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刘女士 |
监督部门电话 |
0429-5812512 |
招标人 |
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
邮箱 |
106154056@qq.com |
地址 |
兴城市兴海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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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贵军 |
电话 |
0429-5811007 |
招标人 |
兴城市财政局 |
邮箱 |
942533520@qq.com |
地址 |
兴城市临河大街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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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旭升 |
电话 |
0429-5860069 |
招标人 |
兴城市交通运输局 |
邮箱 |
jtjbgs5650025@163.com |
地址 |
兴城市兴海南街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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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潇潇 |
电话 |
0429-5650033 |
招标代理机构 |
葫芦岛越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邮箱 |
382589386@qq.com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办事处弘熙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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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卢利军 |
电话 |
13842902524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