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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大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信息日期:2024-05-0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

 新华大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华大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

3.招标范围:负责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等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管理;档案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工程中各工序的验收管理、质监站所需材料检测的管理、工程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后期工程验收及移交;材料以及设备的认质认价工作;配合审计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服务。完成业主委托与该项目工程管理相关的工作。

4.质量标准:合格

5.项目投资额:15.36  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

三、服务周期:2024年 6月6日至2024年12月31 日(日历日208 天)

四、投标保证金: 0.15万元(需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分包、挂靠;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7:00时至2024年5月 1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指定栏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信息后续如有变化,请自觉下载答疑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中的相关信息。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八、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53-1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 0429-3114043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04号楼02门市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2024年 5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