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工程][葫芦岛市·连山区]2023年连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2023年连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以辽农田【2023】33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并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连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堡村、塔山乡潘家屯村、寺儿堡镇红代沟村、寺儿堡镇寺北村、钢屯镇富有屯、钢屯镇拉拉屯。
3、供货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依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根据招标人需求及订货单发货,随需随供。)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相关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项目投资:433.25万元。
6、投标保证金:4万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网上获取,请到葫芦岛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ldggzyjyzx.com.cn/TPBidder/ 领取通过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代理公司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 163 号-1 号 16-18 轴,联系电话 15140225971。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命名为:2023年连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3413707302@qq.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相关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须完成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如有变化,请关注邮箱澄清。
9、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hldggzyjyzx.com.cn/)交易平台开标,要求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人:韩忠宝 联系电话:0429-2215013
代理机构: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15140225971
邮箱:3413707302@qq.com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