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民医院原渔政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兴城市人民医院原渔政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兴城市人民医院原渔政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城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兴城市人民医院原渔政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兴城市人民医院内科住院部东侧,原海洋渔业局后边渔政所楼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9日—2024年01月17日,以签订合同为准。
5.投标保证金: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相关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2日8:30时至2023年09月28日16:3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并将下列资料的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ldzczx@163.com,发送时注明所领取的标段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考核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6)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领取招标文件回执单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3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层。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73号
联系人:吴洋
联系电话:1569429808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联系人:贲静
联系电话:1864298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