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交易信息>> 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重发公告][已作废]

【信息日期:2023-08-3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兴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兴城市
2.3项目内容:一年服务期限。含水率80%以下污泥处置,污泥不落地,产生的污泥直接拉走,距离自行设定。需两台车轮换装卸污泥运输,应采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锐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密闭式污泥运输车辆进行运输,防止因散落或泄露造成二次污染,日产日清,含车辆油费、过磅费及车辆、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其它产生的费用都由运输方负责。
2.4服务周期: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总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固废处理等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内容)、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手续和环评批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投标人黑名单企业;近3年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2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缴纳,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4日,每日08:30时-16:00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形成一套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ldjs2020@163.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手续和环评批复;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投标人黑名单企业;近3年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回执截图。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19日09 时30分,地点为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
联 系 人:  郝冬雷
联系电话:  17604299071
代理机构: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虹京名城门市
联 系 人:  刘玲玲
联系电话:  0429-3061188                                      
日    期: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