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长城文化和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监理
辽宁省葫芦岛市长城文化和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TDZB2023-02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葫芦岛市长城文化和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2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葫芦岛市长城文化和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葫芦岛市长城文化和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省葫芦岛市长城文化和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 级](含)以上) 并且 [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 位,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大陆广场连山文化中心
联 系 人:陈超
电 话:0429-2112071
电子邮件:9657811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 11 号楼 B
联 系 人: 牛刚
电 话: 0429-3151616
电子邮件: lntdgczx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