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大岭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大岭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TDZB2023-0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大岭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大岭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大岭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大岭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法人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它在施建设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月0 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月 10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月 26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
联 系 人:苑广志
电 话:13194291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 11 号楼 B
联 系 人: 牛刚
电 话: 13904299167
电子邮件: lntdgczx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