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生产商。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城市城区
2.2招标范围:除磷剂(全铁含量11%)采购;聚合氯化铝 (28%氧化铝含量)采购;聚丙烯酰胺(脱泥间,离子度60,1000万分子量)采购;聚丙烯酰胺(高效池,阳离子离子度 40,1000万分子量)采购;总氮(40万C0D当量)采购。
2.3供货周期:2023年04月25日开始供货,按需供货。
2.4标段划分:4个标段,兼投兼中。
1标段:除磷剂采购;2标段:聚合氯化铝采购;3标段:聚丙烯酰胺采购;4标段 :总氮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份/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1标段:1万元;2标段:1万元;3标段:2万元;4标段:5万元(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层),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home)”、“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兴城市
联 系 人:陆宽
电 话:15142891111
代理机构: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0429-38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