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前所城西墙北段保护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前所城西墙北段保护修缮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前所城西墙北段保护修缮工程
2.2建设地点:绥中县前所镇前所村中前所城
2.3招标内容:中前所城西墙北段保护修缮
2.4建设规模:中前所城西城墙北段200米(自西门瓮城抢险段落开始至西北角台)。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资金及来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09.71万元,省级专项资金。
2.7要求工期:2023年4月15日开工至2023年11月30日竣工,共229日历天。
2.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并且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3月03日至 2023 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步骤如下:
投标单位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http://www.hldggzyjyzx.com.cn/)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及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2号)。
5.2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请各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的包封工作,如有破损,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 9:00时
7.2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2号)
7.3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8.招标单位:绥中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0429-2310306
地 址:绥中县新兴街一段31号
代理机构:辽宁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海燕
联系电话:0429-2030999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万德宝酒店后身(辽宁启航)
2023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