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已由兴城市发展核改革局以兴发改发【2020】113号.兴发改发【2022】228号批准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地区〔2022〕355号已落实,财政资金占比100%已落实,招标人兴城海新蓝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经济开发区
3.项目内容:购置安装污水外排在线监测系统和化验室设备等。为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还包含对原有设施的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交货及安装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 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是相应产品生产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够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3月01日起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城市四家屯街道兴海南街128号F)。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30时
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3.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层)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海新蓝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75号
联 系 人:沈英
联系电话:0429-5104999
代理机构: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四家屯街道兴海南街128号F
联系人:贲静
联系电话:0429-5818678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