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交通灾后恢复项目
招标公告
绥中县交通灾后恢复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绥中县交通灾后恢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本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绥中县交通灾后恢复项目
1.2项目地点:绥中县万家镇(甘家村)、范家满族乡(弓箭沟村、小湖口村)高甸子满族乡(顺山堡村、狼洞子村)、西甸子镇(水泉子村、东庄村、安马堡村)、李家堡乡(刘八碗屯)
1.3招标范围:共涉及5个乡镇15条线路,其中水泥路面1227.5平方米;过水路面2934平方米;挡墙461.7立方米;桥梁1座,为三山线设置7-16米漫水大桥1座,采用空心板结构,桩基础。涵洞76.64米/11道。
1.4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2日 上午09:00时
3.计划工期: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共90日历天。
4.投标保证金:10万元(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派项目经理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现场报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紫御豪庭1幢F门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09:00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47-1号)。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4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地址:绥中县新兴街一段一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 :0429-4669617
招标代理人: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紫御豪庭1幢F门市
联系人:何冰
联系电话:0429-2861111
邮箱:lnzh56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