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已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开发审字【2022】5号、葫开发审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招标人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2 项目编号:HLDJC2023-02
2.3 项目地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2.4 服务周期: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拟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及通信工程。其中,鞍山街新建道路长度1537.02米,龙江路新建道路长度947.79米,珠江路新建道路长度1906.73米,淮河路新建道路长度1904.505米。服务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统筹总体管理、施工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等工作。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2.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为黑名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02月13日08:30时至2023年02月17日16:30时止。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翔路3-11号楼1单元102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庐山街与淮河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赵文枫
联系电话:0429-2079080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齐安雅居20-2E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0429-38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