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一标段、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二标段、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地方配套资金由我市财力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中标单位。
1.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概况如下:
1.1项目地点:葫芦岛市兴城市。
1.2招标范围:
一标段: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一标段
招标范围:铺设43.89km污水管网(HDPE管33.79km, PVC管10.10km),污水处理站7座,净化槽2套;建设垃圾收集池308个,集中式垃圾箱616个,宣传展板77个;建设隔离围网25.5km,生态隔离带8.6km,生态湿地45.5h㎡;
二标段: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二标段
招标范围:河道垃圾清理6.92万m³,底泥清淤4.79万m³,河道原位处理0.5km,滤水坝38处,生态拦截沟渠3.8km;
三标段: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1.3建设规模:
控源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
控源截污工程:铺设43.89km污水管网(HDPE管33.79km, PVC管10.10km),污水处理站7座,净化槽2套;建设垃圾收集池308个,集中式垃圾箱616个,宣传展板77个;建设隔离围网25.5km,滤水坝38处。
内源治理工程:河道垃圾清理6.92万m³,底泥清淤4.79万m³,河道原位处理0.5km。
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隔离带8.6km,生态湿地45.5h㎡,生态拦截沟渠3.8km。
1.4投资金额:13497.03万元。
1.5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4日09点 30分
3.服务周期: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296日历日。
4.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5万元;二标段:0.5万元;三标段:1万元(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5.1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其中任意一项能力并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人单位;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其中任意一项能力并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人单位;
三标段:投标人具有造价咨询能力并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的法人单位。
5.2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或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
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
三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专业或水利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2日至 2023年02月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材料至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所投标段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6.3本项目招标文件纸质版通过现场获取或以邮寄形式发送。
6.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00元/份/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4日09点 30分,地点为: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人:王济伟
联系电话:0429-5815005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E
联系人:娄向生
联系电话:0429-38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