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100KVA箱变工程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100KVA箱变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100KVA箱变工程已经得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100KVA箱变工程
2.2项目地点:葫芦岛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
2.3招标内容:100KVA箱变工程,总投资43万。(详见招标文件)
2.4开标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09:00时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赛
联系电话:0429-2929755
代理机构: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欣蕗园一区 6-8 号楼 F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730429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