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大棚工程一标段、大棚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中县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绥中县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前所果树农场。
2.3招标内容:建日光温室大棚54栋,打深井3眼,以及相关的水电配套设施。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 166334.93㎡(249.5亩),用于建设日光温室大棚和恒温储藏库,其中建日光温室大棚70栋(70000㎡),打深井2眼,安装200kv 变压器1座以及水肥一体化、电、泵、仓库等配套;新建存储能力2000吨(2000㎡)恒温贮藏库1座、500㎡加工车间、500㎡仓库、变压器增容300kv以及水电配套、场地硬化。
2.5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本次招标第一标段金额1012.346913万元,第二标段946.928653万元。
2.6要求工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0月31日(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2.8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0万元,第二标段9万元(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3.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4.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1月21日至 2022 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步骤如下:
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iaoningzhengye@163.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拟派本项目经理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B证(有效期内))、身份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2号)。
5.2 递交方法:因疫情防控需求,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目前没有对投标人开放。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的15时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10L号),请各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的包封工作,如有破损,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 9:00时
7.2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2号)
7.3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8.招标单位:葫芦岛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杉
联系电话: 0429-2390800
地 址:葫芦岛市绥中县
代理机构: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进
联系电话:0429-2173327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10L号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