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油田岸电绥中220kV输变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渤海油田岸电绥中220kV输变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油田岸电绥中220kV输变电项目已由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准文号为:2204-211400-04-01-862779;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渤海油田岸电绥中220kV输变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渤海油田岸电绥中220kV输变电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拟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沿岸新建设两座 220kV 陆地变电站(220kV 绥中终端变电站、220kV 二河口变电站),在绥中 36-1 区域、锦州 25-1 南区域海上各建设一座220kV 海上电力动力平台(SZ36-1 EPP、JZ25-1S EPP)。新建的陆上 220kV 绥中终端变电站共有 5 回进出线路,包括 2回进线、1 回出线、1 回预留进线和 1 回预留出线。其中 2 回进线分别通过 220kV 陆地架空线,以及 220kV 陆地架空线和陆地电缆组合的方式接入葫芦岛电网的新建 220kV 九江开关站;1 回出线通过220kV 陆地交流电缆和 220kV 交流海底电缆接入绥中 36-1 区域的海上电力动力平台。
新建的陆上 220kV 二河口变电站共有 2 回进出线路,包括 1 回进线、1 回出线。其中 1 回进线通过 220kV 陆地架空线和陆地电缆组合的方式接入葫芦岛电网的新建 220kV 广宁开关站;1 回出线通过220kV 陆地交流电缆和 220kV 交流海底电缆接入锦州 25-1 南区域的海上电力动力平台。在绥中 36-1 区域、锦州 25-1 南区域电力动力平台之间建 1 回220kV 交流海底电缆实现海上电力动力平台之间的互联。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作范围为 渤海油田岸电绥中220kV输变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变电站土建、装修、站内电力建设、电气设备调试、线路施工等)工程监理展开招标工作。
服务内容简介:场地、土建、给排水、装修、公用系统、消防系统、电气设备安装、陆缆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文件的优化、施工图的审查、设计概算的审查等工作以及招投标阶段协助发包人确定各项分包采办方案、投标商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审核、协助确定中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督促检查中标人进行施工前准备等工作。政府部门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提供验收需要的各种资料并按要求汇总完好。
陆上工程主要主要由两座220kV变电站(变电工程)、220kV外线工程(输电工程)两部分组成:
新建2座220kV变电站(绥中终端变电站和二河口变电站),分别接入电网新建220kV九江开关站和220kV广宁开关站。绥中终端站采用双母线接线,站内配置2×100MVar高抗和2×±50MVar SVG装置,并预留1组高抗;二河口站采用单母线接线,站内配置2×80MVar高抗和2×±30MVar SVG装置。同时二河口变电站至国网广宁变电站单回路架设,架空线路全长约19.5km以及陆海转接井、防波堤线路施工等。
1、变电工程:
陆地新建2座220kV变电站(绥中终端变电站和二河口变电站), 新建二河口220kV变电站,本期及远期220kV出线均为2回;220kV接线本期及远期均采用单母线接线。绥中终端变电站220kV出线,远期220kV出线5回,分别至九江2回、登陆点1回、预留2回;本期出线3回,分别至九江2回、登陆点1回。
2、输电工程:
起自九江开关站终至绥中终端变电站架空0.5km1回,架空+埋地0.5+0.5km1回;起自绥中终端变电站终至绥中终端登陆点2.6km1回,起自二河口变电站终至二河口登陆点埋地2.6km1回;起自国网广宁开关站终至二河口变电站电缆+架空0.15+19.5km。
3、本项目的设计基础资料主要包括:
基础设计文件(请以此附件工作范围为准);
岩土勘察报告;
工程量清单(参考);
环境评价报告等。
计划工期:2023 年3月 31日前开工建设,2023 年12月04日前交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综合资质证书。同时,监理企业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带“电力”行业标识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ISO9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符合OHSAS18001/ISO45001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ISO14001标准),且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2.3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配置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监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安全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钢结构监理工程师、建筑电气工程师、给排水暖通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监理工程师、计划监理工程师、材料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等)须为本单位员工,专职工作人员,且须提供工作简历、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社保缴纳证明(不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劳动合同等扫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监理项目组应按照3.6表格要求配置,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发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根据项目实施不同阶段(参考第2节项目进度计划),自地基基础建设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须至少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1)总署配置:总监理工程师1名、安全总监1名、材料监理工程师1名,计划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资料员1名。
(2)架空线路专项配置:配置电力专业总监代表1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旁站)2名,
(3)变电站专项配置:二河口站及线路:配置电力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给排水暖通工程师1名、建筑电气工程师1名,监理员(旁站)2名,选择其中一名工程师作总监代表。
(4)绥中站及线路配置:电力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给排水暖通工程师1名、建筑电气工程师1名,监理员(旁站)2名,选择其中一名工程师作总监代表。
2、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土建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和变电站总监代表专业要互补,电力或建筑,不能相同);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专业须匹配);并具有220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
3、总监代表:须持有土建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和变电站总监代表专业要互补,电力或建筑,不能相同,架空线总监代表须为电力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专业须匹配);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安全总监: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土建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6、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7、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8、建筑电气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9、安全工程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10、给排水暖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11、计划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本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监理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12、监理员(资料员):须具有具有监理员证或监理培训合格证;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3年以上。
13、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须发标人批准后方可成立;未经发标人批准,该组织机构人员不得擅自更换。
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遣至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尽可能的实际派遣人员清单一致,除离职、亡故以外不接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安全总监整体项目最多仅能更换1名,其余人员最多更换5名。超出更换限制除保证更换人员资质履历经验与被更换人员一致,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以外,且要按照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15、由于涉及陆缆铺设巡线等工作,需满足监理人员巡线要求,配备3辆7人座车辆供项目巡线需求使用。
3.2.4投标人按照招标工作范围并按照《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编写大纲(试行)要求,提交监理大纲。监理依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文件齐全、相关规范、标准均在有效期内。
3.2.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三年累计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2.6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控制要求:
质量控制:确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包括施工、材料及设备等各方面)。
投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价格的确定,对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做好必要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挖掘节约投资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潜力。
进度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进行施工进度的动态控制,向业主报告工程执行情况、工程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开展HSE管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并进行日常检查,保证施工安全,保证HSE符合中海油的管理理念及标准。
合同、信息的管理: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争议事宜;满足国家监理规范的规定。
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2.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8服务质量评价与违约考核要求:
招标人有明确的月度服务质量评价与违约考核条款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要求),请投标人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9其他要求:
投标人信誉要求:
a)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0月28 日至 2022 年11月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步骤如下: 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http://www.hldggzyjyzx.com.cn/),自行下载文件。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9:00 (北京时间)。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2号)。
7. 发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邮 编: 300452 邮 编: 300452
联 系 人:刘帅 联 系 人:谢彬
电 话: 022-66503872 电 话:022-25806091
电子邮件:liushuai8@cnooc.com.cn 电子邮件:xiebin13@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