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 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
2022~2023 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2023 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 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管辖区域内冬季发生降雪、冻雨、霜等天气情况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现根据招标人年度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对除雪防滑设备进行租赁,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防患冬季高速公路多发事故。
本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台
车辆类型 标段号 |
牵引式撒布机 |
快速除雪铲 |
铲车 |
保障车 |
第 1 标段(沈山线南票至沙后所) |
4 |
21 |
1 |
3 |
第 2 标段(沈山线沙后所至万家) |
4 |
25 |
2 |
3 |
第 3 标段(兴建线全线,含元台子立交) |
3 |
17 |
2 |
3 |
注:1、每台车(设备)各含驾驶员(操作手)1 名 2、设备使用年限:背负牵引式撒布机的双驱重型牵引车,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2016年1月1 日以后,安装快速除雪铲的双驱重型自卸货车,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2010年1月1日以后 |
2.2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 151 日历天,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 日。(该期限不包含车辆进场前除雪工装的安装调试和离场后的工装拆卸停放时间,进场安装调试时间和离场拆卸时间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此两项时间不计租赁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并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内,至少完成过1项机械设备租赁业绩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3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8日, 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因疫情原因投标单位无法现场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对下述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 2022~2023 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所投标段+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1050353437@qq.com),致电确认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网上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再将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
③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④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的机械设备租赁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 →同意 →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报名材料合格后,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向报名单位发送收款码进行缴费购买招标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标段,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4日9时,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受疫情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代理公司发出的澄清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 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官沟村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29-6886000
招标代理: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街锦绣花园小区1-2层2号
邮政编码:125003
联 系 人:郁思博
电话:0429-266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