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工程-葫芦岛段220kV、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工程-葫芦岛段220kV、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葫芦岛段220kV、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1〕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一标段: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工程-葫芦岛段220kV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
二标段: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工程-葫芦岛段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境内
2.3 招标范围:完成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工程-葫芦岛段220kV、66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服务所涉及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技术咨询服务;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一标段:41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30日,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标段:41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30日,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预算金额:一标段:86万元;二标段721万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86万元;二标段72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投标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标段:
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
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0.8 万元;二标段 7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报名 本项目报名网站为http://www.hldggzyjyzx.com.cn,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在该网站报名成功后须将《投标信息确认单》截图(该截图命名: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zhuhui@163.com)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同附件命名,即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电话:18698947881);
第二步:申请 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回复《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完善并签章后,将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申请函+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重新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同附件命名);
第三步:验合 上述附件,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回复带有“报名缴费微信二维码”的电子邮件,以示验合。
第四步:缴费 投标人微信二维码缴费成功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第五步:获取 缴费查实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领取本项目纸质版《招标文件》或者以邮寄的形式发出。
5.2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及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代理公司电话:18698947881 技术电话:0429-3023839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须按代理机构提供格式填写,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3)设计负责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可不胶装),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邮寄给代理公司(不要封装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不提供以上1-5项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注:代理公司审核《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
5.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9:00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递交方法:因疫情防控需求,本项目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及“邮寄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八、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2年9月9日 9:00时
8.2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8.4 开标描述:因疫情防控需要,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纸质开标,并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直播,各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在场外全程参与。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29-31281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
联 系 人:于晓桐
电 话:18698947881
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