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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信息日期:2022-08-0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或备案机关名称)交通运输部关于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6号文名称及编)批建设,建设资金其他资金资金,出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2.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境内;

2.3 招标范围:本期工程共迁改220千伏线路1处,亘长0.7公里,66千伏线路3处,亘长1.7公里。10千伏线路63处,新建高压架空线路7.668千米,电缆线路9.336千米,水泥杆138基,钢管杆81基。0.4千伏28处,新建低压架空线路2.88千米,电缆线路2.98千米,水泥杆64基

2.4 计划工期106日历天;(2022年9月15日-2022年12月3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预算金额:479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10日至2022年8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报名 本项目报名网站为http://www.hldggzyjyzx.com.cn,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在该网站报名成功后须将《投标信息确认单》截图(该截图命名: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zhuhui@163.com)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同附件命名,即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电话:18698947881);

第二步:申请 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回复《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完善并签章后,将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申请函+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重新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同附件命名);

第三步:验合 上述附件,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回复带有“报名缴费微信二维码”的电子邮件,以示验合

第四步:缴费 投标人微信二维码缴费成功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第五步:获取 缴费查实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领取本项目纸质版《招标文件》或者以邮寄的形式发出。

5.2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及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代理公司电话:18698947881       技术电话:0429-3023839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须按代理机构提供格式填写,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可不胶装),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邮寄给代理公司(不要封装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人不提供以上1-4项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注:代理公司审核《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

5.4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29:00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递交方法:因疫情防控需求,本项目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函》及“邮寄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2年92 9:00时

8.2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8.4 开标描述:因疫情防控需要,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纸质开标,并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直播,各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在场外全程参与

9. 联系方式

人:葫芦岛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人:王先生

话:0429-31281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

人: 于晓桐

话: 18698947881

 

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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