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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一标段: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污水收集工程、垃圾收集转运。、二标段:葫芦岛市入...

【信息日期:2022-08-0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葫芦岛市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葫连发改[2022]77号,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

2.2 工程地点:葫芦岛市连山河流域的干流及各支流,重点为河道及沿岸污染源集中区域。

2.3计划工期:11个月,2023年6月末完工,7月工程收尾,工程竣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污水收集工程、垃圾收集转运

    二标段: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标段: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底泥疏浚工程、河道垃圾清运。

    四标段: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生态缓冲带、生态隔离带、生态湿地。

    五标段:葫芦岛市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连山河)固滨笼潜坝、固滨笼滤水坝、生态拦截沟渠。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二标段: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三标段: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四标段:具有完成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五标段: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9日(每天8:00 时至17:00时)将下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所投标段+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kllnkl@126.com)并致电。四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 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报名成功截图。其余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注册证、安全证);(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 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报名成功截图。

4.2公共资源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企业信息登录”→“免费注册”→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及电子件→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公告有关内 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标段2万元,其余标段5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82590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时间为2022 82590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话:0429-801000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人:佟女士、刘女士

   话:0416-3727777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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