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监理[已作废]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由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葫发改审发〔202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总建设规模900t/d,一期建设规模600t/d(600t/d×1台),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15MW×1台。二期建设规模300t/d(300t/d×1台),一期建设时预留二期建设用地(本期项目不包括二期建设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00201461001001 |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监理 |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水土保持监理、设备验收、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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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2年7月1日开工至2024年6月 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和[监
理·电力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的已完项目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且处理规模≥600t/d)。
4.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3特别提醒:潜在投标单位在疫情期间如需到达项目所在地参与招投标事宜,外来人员应按葫芦岛本市关于疫情期间对外来人员隔离的相关要求,潜在投标单位应提前做好时间安排,以免影响正常的招投标活动。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万元
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09:30时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6月2日08时30分至2022年6月9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大台山果树农场
联 系 人:高振强
电 话:1862355767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邮编:100044)
联 系 人:宋文远
电 话:1372009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