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省道赤锦线虹螺岘段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葫芦岛市南票区省道赤锦线虹螺岘段改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关于葫芦岛市南票区省道赤锦线虹螺岘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字[2022]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葫芦岛市南票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南票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虹螺岘镇是葫芦岛市南票区重点乡镇。既有省道赤锦线(S220)为红螺岘镇两条骨干道路之一,在红螺岘镇区中心穿过。随着镇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交通出行日益频繁,镇区交通与过境交通干扰日益严重,沿线居民侵占道路情况严重,每逢集市开集时段,道路更是拥堵严重甚至完全瘫痪。南票区政府为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拟对赤锦线(S220)红螺岘镇穿越镇区中心段进行绕城改线,以分流穿越镇区的交通量,提升地区交通效率,改善交通拥堵问题,提升道路安全性,促进地区交通网络的进一步完善。本项目为新建二级公路,路线全长约2.6公里,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3.5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葫芦岛市南票区省道赤锦线虹螺岘段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服务、各项专项评估报告编制及服务、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期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服务以及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技术、财务和法律支持等咨询、管理服务,中标后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立项。
(2)支撑性要件(专项评估)咨询服务:取得各项支撑性要件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意见书)。
①用地预审及征地组卷:包括勘测定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复垦方案编制、表土剥离方案编制、耕地保护踏勘、节地评价报告、土地规划调规等内容。
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
③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④环境影响性评价;
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⑦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⑧建设项目节能评价;
⑨特殊审批要件:水源地审批、风景名胜区审核意见、自然保护区审核意见等(若拟建项目涉及)。
(3)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批复。
(4)招标代理服务:完成项目施工招标等相关工作。
(5)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工程监理服务:对项目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全面控制,同时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合同、信息等方面进行协调管理。
2.3服务期限:2022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共计578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许可,必须同时具备(1)、(2)、(3)和(4),专业和等级如下:
(1)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咨询资质的联合体成员)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的咨询单位(需提供备案截图);
(2)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勘察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乙级监理及以上资质;
3.2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四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监理的业绩,每类业绩至少1个。(以上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以合同日期为准)。
3.3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至少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者[造价工程师]或者[监理工程师]或者[注册城乡规划师]中的两项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造价工程师是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或者[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②监理工程师是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者[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③项目负责人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企业信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处于国家、辽宁省、辽宁省葫芦岛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家数(牵头人及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3月 4 日8时30分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16时00分,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DH8qTL2cDw3SyEeBwnR7Q提取码:1234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领取招标文件的百度网盘上(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并报名(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企业无需重复注册。
五、投标报名
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6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7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其他
潜在投标单位在疫情期间如需到达项目所在地参与招投标事宜,外来人员应遵守葫芦岛市关于疫情期间对外来人员隔离的相关要求,潜在投标单位应提前做好时间安排,以免影响正常的招投标活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黄甲街兰铁里26号
联系人:马志兴
电话:0429-4192018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李梦雨
电话:024-22564554
传真:024-23304808
电子邮件: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63297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