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外环管线至玉皇阁水厂输水管线工程3PE防腐钢管材料采购,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外环管线至玉皇阁水厂输水管线工程3PE防腐钢管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供货期: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3PE防腐钢管2930.453米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46744646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外环管线至玉皇阁水厂输水管线工程3PE防腐钢管材料采购+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
4.2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玉皇阁水厂院内)
联 系 人:郭阳
电 话:0429-7892020
招标代理:辽宁中天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6号(公交公司4楼)
联 系 人:刘璐
电 话:0429-26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