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供水降损改造和水质保障工程——水质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兴城市供水降损改造和水质保障工程——水质检测设备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生产商或代理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城市供水降损改造和水质保障工程——水质检测设备
2、项目地点:兴城市城区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4、供货期限: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18日(签订合同后30日内)
5、采购内容: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双顺序注射原子荧光光度计、全自动多参数流动注射分析仪。
6、标段划分:
兴城市供水降损改造和水质保障工程—水质检测设备一标段(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
兴城市供水降损改造和水质保障工程—水质检测设备二标段(双顺序注射原子荧光光度计、全自动多参数流动注射分析仪)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设备生产或销售等,投标单位可以为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有厂家授权书),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2.在国内有固定维修机构或长期的售后服务;
3.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携带资料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
(4)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3.2 因疫情原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须现场报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3.1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一套,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ldjczb@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并电话告知(0429-3830232/13842942406),报名材料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并报名(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包(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份/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地点为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南街
联 系 人:雷彤
联系电话:0429-5608004
代理机构: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娄向生
联系电话:0429-3830232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