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二号船坞南侧堆场场地清理工程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二号船坞南侧堆场场地清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二号船坞南侧堆场场地清理工程;
2.2 服务地点:渤海造船厂厂内,二号船坞南侧;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5 项目内容:清理场地内堆放的垃圾。垃圾由渣土、建筑垃圾、包装垃圾、生活垃圾等组成,占地面积约为 13947.8㎡,体积共计约为 30601.78m³;
2.6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7.5万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4.2 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投标,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ongzhao02_ln@163.com邮箱,进行网络报名。
4.3 招标文件的售价每标段RMB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9时00分。
5.2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5.5 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要求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悦莹、张军
联系电话:0429-2792658
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5室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 王振
联系电话:024-25138000、1384188437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2021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