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天角山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修复期跟踪监测及后效评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天角山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修复期跟踪监测及后效评价,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资金及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天角山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修复期跟踪监测及后效评价
2.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东部天角山临近海岸带。
3.招标范围:修复区地形测量、水动力改善监测与评估、沉积物粒度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生态保护修复区土壤理化监测、海岸带遥感监测;编制监测与后效评估报告。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估算价:110万元
6.服务周期:2021年09月30日—2021 年12月30日,历时92天
7.投标保证金:2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经营能力,在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海洋测绘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CMA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包括: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等);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海洋测绘资质单位。
三、招标文件领取相关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准备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7)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回执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5号)
3.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取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4.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购买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1
联 系 人:郑文鹏、李树利
联系电话:0429-3055916、0429-3055910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 系 人:杨情情
联 系 电话:024-26785666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