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山区2021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项目已由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连山区2021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项目
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
3.招标范围:完成2021年连山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除与农户签订管控协议和超标农产品定点收购外的所有工作。主要包括安全利用方案编制、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开展自评估(包括地块调查、布点取样、分析检测与评价,完成安全利用率核算,编制评估报告等)。
4.投 资 额:190.78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 9月2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调查表及汇总;11月底前完成安全利用自评估和安全利用率核算、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完成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协同预警监测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3.5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0日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2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电子邮件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至邮箱,邮件以word或PDF格式。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本(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需将汇款凭证回执发至本邮箱,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开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 号:5788 0100 0012 392
3. 报名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成功截图。(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yh666888@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说明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九号
联系人:韩忠宝 联系电话:13998912787
代理机构: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民安路27号
联系人:张艳飞 联系电话:18642987695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