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连山区孤竹营子河源头、石灰窑子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得到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80%,剩余省财政补助资金2022年度下达,现就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连山区孤竹营子河源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约 327万元, 第二标段连山区石灰窑子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约205万元。项目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1)果树台田工程:修建果树台田1.79km2;(2)鱼鳞坑整地工程:整地面积0.44 km2,栽植侧柏2788株,鱼鳞坑2788个;(3)沟道整治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1224m;(4)封育治理措施:封育面积5.17 km2,封育围栏800m,新建宣传牌2座。
第二标段:(1)果树台田工程:修建果树台田1.03km2;(2)鱼鳞坑整地工程:整地0.66 km2,栽植侧柏55367株,小鱼鳞坑55367个;(3)沟道整治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616m;(4)封育治理措施:封育面积1.70 km2,封育围栏800m,新建宣传牌2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连山区孤竹营子乡、连山区沙河营子乡,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 月 4日09:30。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竣工时间:2021年08月13日前开工,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90%,2022年5月30日前竣工
4、投标保证金:一标段6.5万元。
二标段4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6、项目经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7、领取招标文件及时间: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二套(必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 年07月19日8:30—16:00时到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8、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标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土保持与移民后期扶持建设管理处
地 址:连山区东城中路19-1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0429-26594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马小街21-2m门市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29—3106555
传真:0429—3106555
2021年7月12日